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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喜案例

律师非诉业务之合同审查(一)

导读:本所的业务团队将陆续推出常见的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研究观点,希望能在阅读评析后,为大家的生活工作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得到广大律师同仁的指导和建议。

非诉业务之合同审查要点(一)

执行合伙人

 

合同审查是律师非诉法律业务的基础业务,审查合同既考验律师的专业水平,同时体现律师的实务功底。从本期开始,周密律师将与大家分享非诉业务中的基本功--合同审查的要点。

 

一、如何了解合同目的?

对于专项合同审查,在接收委托人提交的文档及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主动询问委托人送审合同的形成背景、合同提供方、委托人在交易中是否强势等信息,尤其要使委托人明确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的问题所在、以便于明确合同审查的重点和原则。

 对于常年合同审查,如果委托人未对送审稿提交背景说明及工作目标等说明,律师可根据需要按自己的判断去审查合同,也可主动向委托人询问交易背景、工作目标等信息,以便于完成审查工作。

专项合同审查需要针对委托人的送审合同稿及背景情况,要求委托人提供合同所需的附件、合同中所提到的文件、委托人的工商登记情况等;常年合同审查原则上仅对合同正文部分进行审查,但委托人提供了附件等相关文件的除外。

对于以邮件方式送审的电子文档,可事先约定由委托人在提交的同时,随邮件提供审查要点、工作目标、背景情况等信息,以便开展审查工作。 

 

二、合同审查要素

1、对主体合格性的审查。对于有资格限制的交易,律师应提示委托人核实相对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律师根据现有资料足以判断相对人主体不合格的,应在审查意见中提示相应的法律风险。   

                                          

2、对内容合法性的审查。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类规章、相关国际条约(如有)的规定,其中审查合同是否可能无效只能依据国家法律及国务院行政法规。若合同无效,还应提示合同无效的后果。

 

3、对合同性质的审查。合同当事人的同一交易行为可能同时适用不同性质的合同,而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委托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律师可以按照有利委托人的原则确定合同的性质。

 

本期《天喜研析》将暂时与大家分享以上部分内容,周密律师将在下一期《天喜研析》继续分享合同审查技巧,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