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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喜案例

律师非诉业务之合同审查(二)

导读:本所的业务团队将陆续推出常见的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研究观点,希望能在阅读评析后,为大家的生活工作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得到广大律师同仁的指导和建议。

 

 

 

非诉业务之合同审查技巧(二)

执行合伙人

 

合同审查是律师非诉法律业务的基础业务,审查合同既考验律师的专业水平,同时体现律师的实务功底。上一期周密律师给大家分享的合同目的分析方法以及合同审查要素。本期,周密律师将与大家分享非诉业务中的合同审查技巧。

 

合同审查技巧

 

1、对合同完整性的审查。审查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合同法第十二条约定的基本内容,是否存在履行中可能发生争议而合同中尚未提及的内容。

 

2、对合同明确性的审查。审查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清晰,所表达的意思是否明确,上下文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凡涉及当事人自创概念或使用专业概念时,应建议委托人在合同中对有关概念进行解释;若合同中约定的有关情形难以界定时,应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对于交易价款,应明确该价款所包含全部对价范围;对于适用相关规范或标准的,应明确具体的规范或标准文件的名称。

 

3、对权益完备性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是否完备和明确,以避免当事人因权利义务不明而丧失权益或导致损失。重点核实委托人的权利是否完备,是否享有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等核心内容;同时还需核实相对人的义务是否具体,是否每项义务都设有履行期限,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以及相对人的义务范围是否已经兜底等。

 

4、对合同公平性的审查。要求律师根据自身经验对合同内容的合理性作出判断,若合同内容与行业惯例具有较大差异,对委托人极不公平的,则应当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5、对合同执行性的审查。律师可以根据经验自行判断合同所约定的操作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是否便于操作和执行,若合同约定的操作模式存在法律障碍或执行起来相对烦琐,律师可据实提出优化操作方案的合理建议。

 

6、对需求满足性的审查。实现交易目的是合同的意义所在,律师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判断合同条款能否达到委托人所要求的目的、判断标的、交易方式、交易期限等能否满足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但如委托人未提供相应的背景或要求,则律师可以不进行此类审查。

 

7、对结构体系性的审查。建立合同结构体系的目的在于确定合同条款间的秩序,使之符合阅读的习惯,从而便于合同的阅读、理解。对于结构体系性的审查一般仅针对委托人自行制订并用于长期使用的合同文本,除非委托人有明确要求,对于相对人提供的文本一般不进行此项审查。

 

8、对错别字及标点符号的审查。律师应将合同中存在的明显错别字进行提示,但不宜直接修改;对于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可直接予以修订,但标点符号的修改可能改变语句原义的,提示委托人注意标点符号对文意的影响即可。

 

9、对版面格式的审查。本项审查一般仅对委托人提交的、由委托人起草或整理后以委托人方文本形式出现的合同。对相对人提交的文本,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一般不进行此类审查。主要包括排版是否整齐、美观、大方,其中采用中文版式的合同应审查是否符合中文的排版规范以及不同层级条款序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或习惯,页码是否连续等。